相亲点餐8千失联男子或构成不当得利
导读:相亲第一次见面就点了8000块的餐?更闹心的是,吃完男方直接“消失”了——最近苏女士的遭遇,把不少网友的“相亲阴影”又勾了出来。 据了解,苏女士和王先生是经婚介介绍的初次约会
相亲点餐8千失联男子或构成不当得利
相亲第一次见面就点了8000块的餐?更闹心的是,吃完男方直接“消失”了——最近苏女士的遭遇,把不少网友的“相亲阴影”又勾了出来。
据了解,苏女士和王先生是经婚介介绍的初次约会,两人选了家餐厅碰面。点餐时没太在意金额,等吃完算账才发现总价要8000元。这时候王先生突然说“去趟卫生间”,结果一去就是半小时——打手机不接、发消息不回,苏女士等到餐厅快打烊,只能咬着牙自己付了全款。
“我当时都懵了,好好坐着吃饭的人,怎么去个卫生间就没影了?”苏女士事后回忆,她本来以为婚介能帮着协调,结果咨询律师才知道:婚介和她的关系是“中介合同”,核心义务是核实会员身份、促成见面,没有替私人消费买单的法定责任。除非能证明婚介和王先生串通(比如是“饭托”),或者没尽到身份审核义务,否则婚介不用赔一分钱。
那王先生的行为算不算违法?律师的说法很明确:民事上,这属于“不当得利”——两人共同消费却没分担费用,苏女士垫付的部分,王先生得还给她;要是王先生是“惯犯”,多次以相亲为名逃单,或者和餐厅、婚介勾结“宰客”,那可能涉嫌诈罪,要负刑事责任。
更关键的是,遇到这种事该怎么讨回钱?律师特意提醒,苏女士得把这些证据攥紧:
- 直接消费凭证:餐饮发票、点餐清单、支付记录(能证明钱是她付的);
- 关系证明:和王先生的聊天记录(比如约饭的内容)、婚介的介绍记录(能证明两人是经中介认识的);
- 场景佐证:餐厅监控(能拍到王先生确实在现场吃饭)、服务员证言(能证明两人是一起就餐的)。
这些证据齐了,苏女士就能去王先生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回自己垫付的份额。
不少网友看完这事都忍不住吐槽:“现在相亲真的要带‘防坑雷达’”——有人骂王先生“没担当”,有人替苏女士可惜“怎么不先问清楚付钱方式”,也有人问“婚介就没责任吗?”其实不管是相亲还是日常社交,遇到大额消费时最好先明确“分摊规则”,别为了“面子”憋着不说——毕竟花钱买教训的事,能避免就避免。
苏女士的遭遇也算给大家提了个醒:相亲不是“走流程”,该较真的时候得较真。留好证据、问清规则,才能既保护自己的钱包,也守住相处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