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应为何公布嫌犯王俊凯全名
导读:11月25日,义乌市公安局的一则立案通告在本地社交圈传开——36岁义乌男子王俊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警方呼吁受害者尽快带身份证、借款协议等材料到经侦大队登记。可不少
警方回应为何公布嫌犯王俊凯全名
11月25日,义乌市公安局的一则立案通告在本地社交圈传开——36岁义乌男子王俊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警方呼吁受害者尽快带身份证、借款协议等材料到经侦大队登记。可不少网友盯着通告里的“王俊凯”三个字犯了嘀咕:“以前不都用‘王某某’或者打码吗?这次怎么直接放全名?”
疑问很快冲上了本地论坛热帖。有人担心“会不会侵犯隐私”,有人猜“是不是案子特别严重”,直到26日@向阳视频拨通经侦大队电话,民警的回答把事儿说透了:“这是个人作案,要是不用全名,受害者可能都分不清是不是同一个人。你想,叫‘王俊凯’的人不少,要是写‘王某某’,人家得琢磨半天‘是不是我认识的那个’,直接用全名,就是让大家一眼确认——‘对,就是他’,这样才能顺利登记。”
这个解释让不少网友“秒懂”。有位阿姨在评论区留言:“我去年给‘小凯’投了5万,他说做电商融资,结果今年联系不上了。要是通告里写‘王某某’,我根本不敢去登记,就怕找错人。”还有网友补了句:“以前看别的案子用化名,总有人在评论区问‘到底是谁啊?’,这次直接给全名,倒省了受害者瞎猜的功夫。”
媒体也站出来评了句公道话:“警方的披露合理。”有评论指出,非法集资案的核心是“帮受害者挽回损失”,而明确的身份信息是第一步——要是连嫌疑人是谁都模糊,受害者根本没法。“不是所有公开都要‘藏着掖着’,关键看是不是能帮到受害者。”
其实从网友的疑问到警方的回应,藏着的是大家对“执法尺度”的关注。有人怕“公开过界”,有人怕“无门”,而义乌警方的做法,恰恰找到了两者的平衡点:公开不是为了“曝光”,而是为了“解决问题”。
最后再提醒一句:要是你或者身边人涉及这个案子,记得在12月31日前带好材料去登记。毕竟比起讨论“要不要公开全名”,赶紧把自己的事儿解决了,才是最实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