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原副省长赵金云获刑15年
导读:2026年1月6日,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为甘肃省政府原副省长赵金云的“权力迷途”画上了句号——因犯受贿罪、内幕交易罪,她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50万元;所有犯
甘肃原副省长赵金云获刑15年
2026年1月6日,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为甘肃省政府原副省长赵金云的“权力迷途”画上了句号——因犯受贿罪、内幕交易罪,她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50万元;所有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全部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赵金云的违纪违法跨度长达近20年:2005年上半年至2024年10月,她要么单独行动,要么伙同丈夫包东红(另案处理),利用两人的职务便利“围猎权力”——她自己从省国土厅耕保处副处长一步步升到副省长,还当过省公航旅集团副总经理、甘肃机场运营公司董事长;包东红则历任敦煌市市长、市委,省发改委副主任,以及甘肃、陕西两地税务部门“一把手”。夫妻俩靠着手中的权力,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探矿权申办、涉税问题解决、职务调整等事项上“铺路”,先后收受财物价值总计5409万余元。更甚者,她还利用工作中获悉的内幕信息,在2018年6月至2022年3月间,用控制的亲友证券账户多次买入相关股票,卖出后非法获利30万余元。
这场“权力变现”的闹剧,终于在2025年10月22日的庭审中被彻底撕开。当天,法庭公开审理此案,检察机关出示了完整证据链,赵金云及其辩护人逐一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庭审赵金云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当时,二十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旁听了全过程,司法的透明性被实实在在摆在了公众面前。
对于量刑,法院给出了清晰的考量:赵金云的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不仅如实供述罪行,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和大部分内幕交易事实;加上她认罪悔罪态度明确,积极退赃,涉案财物已全部追缴——这些法定、酌定的从宽情节,让判决有了“温度”,但更传递出“法度”:纪法红线不可碰,无论身份地位如何,违法必受罚。
从副省长到“阶下囚”,赵金云的经历,本质上是一场“权力观”的错位——她把手中的公权力当成了“寻租工具”,把职务便利变成了“敛财通道”,最终在欲望中迷失。而这场判决,不仅是对她个人的惩处,更再次印证了一个朴素的道理: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不是用来谋取私利的“私器”。
庭审中,赵金云的“当庭认罪悔罪”,或许是她对自己错误最直接的反思。但比反思更重要的,是这份判决背后的警示意义——无论何时,权力都必须在阳光下运行,监督的“探照灯”不能有死角。而对公众来说,这场“看得见的正义”,也更让人坚信:法治的力量,始终在守护着社会的公平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