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近5000元房费酒店倒贴都不搬
导读:重庆九龙坡区的蔚蓝拾光酒店最近碰上桩“两难事”——7月底住进来的吴先生,带着八旬母亲和10岁儿子住了4个多月,欠着近5000元房费不肯走。酒店老板把欠款全免了,还主动给500元搬家费,
男子欠近5000元房费酒店倒贴都不搬
重庆九龙坡区的蔚蓝拾光酒店最近碰上桩“两难事”——7月底住进来的吴先生,带着八旬母亲和10岁儿子住了4个多月,欠着近5000元房费不肯走。酒店老板把欠款全免了,还主动给500元搬家费,甚至帮找好了便宜出租房,可吴先生还是摇头:“要解决,去法院起诉我。”
“前两个月挺守规矩的,每天140元房费转得很及时,后来慢慢开始拖。”酒店工作人员回忆,9月之后吴先生的付款就没了准信,要么说“等法院打款”,要么说“手头紧再缓两天”,到12月初累计欠款已经快5000元。他们催过无数次,吴先生要么避而不谈,要么拿“正在处理十几万元的欠款案子”当借口。
最让酒店寒心的是老板的“让步”——知道吴先生带着老人孩子不方便,老板不仅说“之前的钱不用还了”,还托中介找了月租金800元的出租房(比酒店每天140元便宜一半),甚至提出“再给你500元搬家用”。可吴先生的回应始终硬邦邦:“我和你们是经济纠纷,法院判了我就搬。”
“老板之前还经常给孩子带牛奶,怕他住酒店吃不上热饭。”工作人员说,酒店是小本经营,每天的水电、保洁成本摆在那,吴先生占着房间,其他客人住不进来,实在耗不起。酒店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先生搬离并支付拖欠的房费。
这事在本地论坛传开后,网友看法分成两派:有人骂吴先生“得寸进尺”,“酒店都做到这份上了还不满足”;也有人替他说话,“说不定真的遇到了难处,不然谁愿意带着老人孩子耗在酒店”;还有人疑惑,“酒店真的有权利让他搬吗?”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朱雪律师的解读很明确:吴先生入住酒店时,就和酒店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按时支付房费是他的法定义务。现在他拖欠近5000元,已经构成根本违约,酒店作为房屋的合法占有人,有权根据《民法典》要求他“排除妨害、返还房屋”——简单说,就是“必须搬离”。如果吴先生坚持不搬,酒店还能要求他支付逾期占用期间的费用。
其实仔细想想,两边都有难处:酒店是小本生意,耗不起;吴先生可能真的被债务缠住,没能力找新住处。可“体谅”不是“无限包容”,“程序”也不是“赖着不走”的理由。希望法院的判决能尽快下来,让老人孩子有个稳定的住处,也让酒店能正常经营——毕竟,解决问题的方式,从来不是“耗”,而是“直面”。